法律问答

您好。我还在加工厂工作中。年以前手被剪子划伤。那时候没留意。没到医院。如今近期觉得手老是疼。去医院检查一下。医生说筋断掉。要医治接筋。可我这类时间长了归属于工伤事故吗?加工厂有义务承担我医治的花费吗?

2020-09-21 20:46: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 以当地运管处答复为准
  • 你好,详询交管部门
  • 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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