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居住证可以在别的地方续期吗

2020-09-22 15:5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 根据《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入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使用功能中止等。
  • 居住证过期一个月可以续期的。根据《居住证暂行条列》第十条:
    1、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须每年签注1次。
    2、居住证持有人逾期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居住登记并注销、回收居住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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