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欠钱不还 追了很多次,每次都说晚几天,没耐心咯,可以起诉?

2018-11-24 09:2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通过起诉追债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个需要原告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法律关系,如借条或者欠条、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结算清单、出库单、送货单、短信微信内容、电话录音等。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姓名(身份证上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和电话等基本信息。最好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否则送达不了,法院会让你撤诉或者驳回。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请求的事项一定要明确,如请求被告归还原告的本金多少元,或借款多少元,或者货款多少元,或劳务费多少元,或者工程款多少元。事实与理由可以简要的叙述清楚事实即可。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类型事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且属于起诉法院的管辖。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买卖合同和民间借贷原告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要准备什么   起诉状应当按照被告人数加一的原则准备,如果有两个被告,就需要准备四份起诉状,交给法院三份,自己保留一份,相应的证据也是一样的。   案件立案审理   一般情况下,材料准备的充分,到立案庭就能立案。特殊情况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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