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所以,几天前我带朋友去打我没做,我劝我的朋友不要打他,也告诉受害人打他要小心,受害人的手稍微断了,我还是一个学生,15岁,我有多少罪,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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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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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可以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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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行为构成违法,如果后果严重,构成犯罪,应当尽快和解,因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对你的处罚。但不能因此免除对你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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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