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朋友开了几辆车去玩,在回来的路上前面的车把别人打成了轻伤,我没有下车我车上有人下去了,后来人和车都被扣了,关了一个月后来因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检查院没有批捕。公安机关给我办理了取保,现在一年半了案子也结了为什么公安机关还要扣车不给我

2018-11-24 14:17: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30天,提请检察院批准需要7天,如果没有足够证据,一般会在37天后,释放的。
      《刑法》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 1.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如果属于犯罪所得的,要予以收缴、退赔。
    2.如果是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在查明后三日内会退还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关于构成轻伤,批捕问题。若达成刑事和解的可以不批捕。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
    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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