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是我跟孩子的爸爸已经分手,但是没有登记,小孩子现在没有出生证,怎么上户口

2018-11-24 15:0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孩子上户口问题,孩子户口可以上父亲户口本上,也可上母亲户口本上,上谁的户口本上,由父母自己决定。
    2、如果孩子还没有上户口就离婚了,孩子户口上哪里,还是要孩子父母商量决定,如果商量不好,要起诉到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孩子由谁抚养,户口上到谁的户口本上。
    3、如果孩子户口已经上了再离婚,孩子户口要迁移到叧一方户口本上,必须要孩子父母双方同意才可办理,任何一方不同意是办不了的,如一定要办理,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
    4、如办理了二胎准生证还没有生育就离婚了,准生证作废。准生证同许可某对夫妻生育,不是许可某个单身男女生育。

  • 1、在当事人(孩子)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属于该意见规定的8类无户口人员的;  
    2、可以参照该意见的相关规定,带上有关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及资料,补录户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
    (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
    (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
    (5)父母身份证明;
    (6)居民户口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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