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孩子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而且我们也没结婚,孩子是10年十月生的,现在上户口罚款吗?

2018-11-24 15:3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 如果原出具证明的医院档案管理措施完善、保管齐会,就肯定能查到,不仅可以查到出生证明的编号,你还可以复印后加盖医院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就可以做为出生证明使用了。n但如果原医院档案保管不善,有的没存档或是弄丢了,就查不到。
    n具体能不到查到,需要你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当初住院的医院手册等到医院去查一查,网上问没有用。n
  • 补办出生证明的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2,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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