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一下要是我老婆朵着我,我应该怎么和她离婚呢?我们是在2004年认识的05年生了小孩,她是江西人我是广西的06年在她家办了结婚证。07年她回家的时候就背叛了我,和她的同学发生了关系,这个事情那时候闹得很大,连她的亲戚朋友个个都知道了。后来因为我怕儿子还小所以就没和她分开就原谅了她,没想到她才没过多久就又和别人同居在一起了。一直到现在已经有两年了,前段时间还把我儿子带走了,还说如果我想和她离婚就要给她16万或者是我要儿子的话就给她60万。我那有那么多钱啊以前给她做生意的时候向别人借的钱到现在都还没有还呢!该怎么办啊现在是没办法和她联系了,我不想和她有什么关系了想和她离婚,不知道该怎么做可以帮帮我吗?

离婚
2018-11-24 16:3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夫妻可以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划分,依照相关的原则,考虑夫妻双方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成长等方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还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一般情况下夫妻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因此可以请求法院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范围进行认定,并就相关的分割请求进行确认。
  •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