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板材厂工作。工厂的铲车打断了我叔叔的腿,说我弄丢了解决方案,给了2万元作为补偿。工厂让我回家休养。在我写合同之前,我说过我会付工资,但我写完了。我不给资本,拖我们当民工。工厂里没有合同。我该怎么办?

2020-09-25 15:08: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中没约定工资,仍然有效,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你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讨回薪水,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
  •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也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没劳动合同也没关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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