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爱的律师,我们去年的毕业照片,未经我们同意,利用我们的照片进行宣传,这侵犯了我们的肖像权,我们能否要求损害赔偿,还是我们只能要求他停止违法?

2020-09-25 17:4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Υ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一款是合同法对违约损害赔偿规则最集中的体现和规定。
    从体系上来看,它首先以因果关系的基本原理界定了损害赔偿的可能范围或者说合同利益的总体构成,接着就损害作了基本的类型划分—所受损失和所失利益,最后确立了赔偿范围的最基本的限定手段—可预见规则,从而最终确定受害人真正获得赔偿的数额。
  • 侵犯肖像权一般要求以盈利为目的
  • 没有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不够成侵犯肖像权。若未征得本人同意,你有权要求组织者将照片及时撤下。毕竟主题的目的是要展现学生在自主、自愿的情况下的真诚的,自然的,会心的微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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