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户籍黑龙江。 婚前在河北购买了贷款。 他的户口现在迁走了。 我们的户口不在一起。 婆婆再婚了,婆婆有两个女儿。 现在妻子想在河北买套房,但是限制了购买。 有必要把婆婆的户口迁到丈夫的名下。 那样的话会对我们这个家产生影响吗

2020-09-26 06:55:28
律师解答共有5条
  •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与自行和解不同,仲裁调解协议送达生效后,不得反悔,具有强制执行力。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 离婚协议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 这种情况,你可以积极的应诉
  • 你好,你可以上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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