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三年两个女儿结婚不久就和我丈夫的父亲分了家。 我们在他那里车的价值在1.5万左右。 但这辆车是我们三年挣的钱,车房是他的父亲。 现在我感情破裂想离婚。 我有一半的使用权限吗?

离婚
2020-09-26 15:3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婚姻期间的获得的财产原则上认定为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为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你为看病所借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
  • 感情破裂导致的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 如果车子是婚前买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车是婚后购买,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可以要求分割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