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但当时据说我会住三个月。当时我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入住一个月后,房东要求继续按合同付款,并说如果我不付款,我将按合同规定支付两倍的违约金,押金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这合理吗?

2020-09-26 16:55:55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可以起诉对方,按照合同内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比如一方以租金为由要求退房,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
    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
    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
    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 建议到劳动局投诉。如果对投诉结果不服,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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