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刚到公司三个多月,我签了一份试用合同是一到三个月,试用期没有和我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我怀了两个孩子,公司说服我,这是合理的吗?我该怎么办?还是我该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9-26 22:4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您好,试用期三个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您好,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