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上海浦东的私宅第一次被我妻子分割成了房子。如果我自己的农村私房被重新安置,它们还能被分割吗?因为我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我的房子没有户口,但是我的名字在房产证上。如果没有安置房可以分配,这房子将如何补偿?

2020-09-26 22:4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 你好,房子上没有你的名字很难分到房产,但婚后共同还贷的贷款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 你好,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没有你的名字,你也可以参与分割。你们的孩子可以协商归父或母抚养,协商不了的,根据你们具体情况,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