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家儿子离婚了,有个女儿有房子,女儿和妻子的姓,家里有我的名字,女人现在孩子家的一切都没有给我,我该怎么办,求答案吗?

离婚
2020-09-27 01:2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也就是,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对子女问题的具体处理一般是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愿意随哪方生活。
    双方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商量解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不用担心。让对方起诉就是。
  • 你好,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