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一个不熟悉我身份证的朋友来处理我的手机贷款,并给我写了一张便条,但是在达成协议时,她还没有回来,我该怎么办,如果上诉,是否要收回钱,在我上诉的过程中,谁负担我上诉期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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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期限的,是保证期间是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这期间如果出借人没有向你主张权利,保证人就丧失了还钱的责任,反之,保证人承担还钱的保证责任。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收到还款期限后的半年之内,超过半年的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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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用由哪方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所要承担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败诉人承担诉讼费用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确定诉讼费用负担所遵循的一般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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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