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所个人研修学校,实习期间为2个月,没有签订合同,调走后,合同也没有到第5个月,退休了,上司说下个月拿到工资了,上司说扣除了我的工资1000元,我说给他们造成了损失

2020-09-27 05:4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
  • 工资被欠讨薪有以下途径:
    1、协商解决;
    2、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申请劳动仲裁
    4、向法院起诉。
  • 你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讨回薪水,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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