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8年我帮朋友的姐姐贷款担保9万余元,如今那里倒2013年都还没还贷,近期大家夫妇首付款了一套房屋,刚开始做公积金房贷这方面,我的个人信用报告搞出而言我给人贷款担保了,有欠佳纪录,不给借款,我该怎么做?

2020-09-27 09:17:2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贷款担保责任承担如下: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