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儿于2009年8月2.5向家老爷租房,年租11000元,合同5年,房屋租金一年支付一次。 2012年1月3.0,房子被第三者的着火烧毁,无法居住。 但是房屋租金到8月为止,家老爷可以收回房屋租金吗?第三者赔偿了我和家老爷各自的损失,当时我们没有提到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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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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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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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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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失火按照以下方式赔偿:
1、承租人存在过错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由
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无需赔偿,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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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