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家2013年选购的房地产,但另一方因共有些人纠纷案件未如期迁入户籍。现方案讼诉申请办理另一方之合同违约责任。我想问一下,由于如今早已五年过去,我可以保存的书面形式直接证据仅有房产买卖合同书(合同书中有承诺未迁入户籍的合同违约责任),也有便是房本了,是不是能够做为强有力的直接证据?

2020-09-28 03:54:39
律师解答共有7条
  • 你好,对于合同违约的情况,一般需要结合实际的案由来看责任,有需要,建议咨询律师。
  • 拆迁补偿费与安置房二者的联系是,拆迁补偿费和安置房都是因房屋拆迁而发生的,当事人都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二者的区别是,拆迁补偿费与安置房的对象、依据不同,发生的场合也不同。
    拆迁补偿费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 补偿对象是被拆迁房屋,补偿依据是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所有的房屋拆迁,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都应当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给予拆迁补偿费;安置房是对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安置对象是需要安置的人员,安置依据是拆迁主管部门的规定,人均安置面积由政府制定,安置一般发生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一般没有安置。
  • 您好!
    建议直接咨询房管局。
  • 办理房产赠与,应当缴纳契税3%和评估费5%
    0、登记费80等。
  • 视具体案情确定,你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 那要看是什么钱,有约定利息吗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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