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婚后买了一套门房。我丈夫的名字写在房地产许可证上,但我付了所有的钱。我们写了一份协议。总的内容是我付了钱和我的个人财产。我丈夫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共同所有权。如果我们离婚,这房子是我的个人财产吗?谢谢你!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一般无特殊约定,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
在认定夫妻一方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夫妻间约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