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我买了房子写了我和前妻的名字! 钱都是我出的! 现在我们各自成了家人! 家的前妻分一半吗?

离婚
2020-09-28 03:5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是你出资的有证明吗?
  • 有无打款证据、发票之类的材料可以证明房、车是由你出资购买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