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5年8月,一个15岁的男孩骑着摩托车向左转,撞上了我的直行车的左前方,造成了一条腿骨折。在医院接受了十个月的治疗后,交警认定摩托车是主要责任。经过保险公司的调解,双方达成并签署了协议。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我该怎么办?谢谢你

2020-09-28 13:03:01
律师解答共有5条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车被撞,对方全责但是不肯赔钱一直拖,又不想打官司的解决办法:但如果无责一方有三者险和车损险话,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代位追偿。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买了交强险,条件也不好,没钱赔你。
    这时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修车的钱赔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
  • 有效。你们的协议属于合同关系,你们对合同内容平等协商后达成协议,合同已经成立,当事人应受协议内容的约束,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根据诚实守信原则及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你应当支付协议约定的赔偿金
  • 看具体案件情况的
  • 你好,具体案件情况怎么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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