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从90年代至2013年在一初中干零工,2013年至2018三月院校每个月给薪水380元,沒有给购买保险哪些的,如今院校从20184月忽然把薪水380元薪水也停了,我想问一下大家该怎样讨要薪水?

其它
2020-09-28 13:39:16
律师解答共有7条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用人单位是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当用人单位未给您缴纳保险时,您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您还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及时补缴。 如果单位没有依法购买保险给您造成了损失,您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单位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您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情况可以和我直接沟通,我会尽可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  A、完全不履行。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合部义务。完全不履行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直接赋予债权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换言之,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合同,则表明该当事人具有完全不受该合同约束的故意,合同对于他来说已形同虚设。
    故此,另一方当事人应有权在要求其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之间作出选择。当债权人选择解除合同时,合同对双方不再有拘束力。  B、不适当履行。即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亦称瑕疵给付。
    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采取降价、修补或其他办法予以补救,只有在瑕疵严重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合同。  C、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因债务人可以补足履行不足的部分,所以在部分履行情况下,应限定合同的解除。
    一般来说,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将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否则不能解除合同。
  • 房屋买卖违约,违约金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但是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高,高于房屋标的价钱的30%,那么买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卖方也可以要求法律提高相应违约金金额。
  • 房屋买卖中,有一方违约的,违约金根据当事人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守约方可主张因对方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 报警处理,或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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