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部分不服

仲裁
2020-09-28 14:40: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是有前提条件的。必须要有证明才行。至于面度词条,不具有权威性。
    参照: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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