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离婚了,有一房地产,是我三个孩子,这套房产贷款也有八年还完,和如今女友已经触碰,并带一女生,现提前准备完婚,她想结婚后在房地产上再加她的姓名,做为她将来婚姻生活的确保,那样有效吗,我假如不同意,我该怎么做?求出,感谢。

离婚
2020-09-28 19:2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按双方合同的约定来支付。如要变更也需双方协商同意。
  • 您好,可以通过关押处的监狱同意,会见时签署;如果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诉讼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