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和他的奶奶结婚了,并且在他的孩子结婚后拿到了结婚证。爷爷今年去世了,因为爷爷因为生病不能说话和写字,所以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现在奶奶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她不关心她。她想卖掉爷爷留下的祖屋。她有这个权利吗?

2020-09-28 20:5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完全自主决定。
  • 首先,在你奶奶有你三个叔叔的情况下,你对你奶奶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至于你爸爸的遗产,你奶奶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其他同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同等份额的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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