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了已经被法院查封的货物,货款用于发拖欠的工人工资。购买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2018-11-25 11:1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作为劳动者,面对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应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逾期支付,即属无故拖欠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1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约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5日内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 单位拖欠工资,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要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一、接受行政处罚
    1、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人社部门
    具体地,根据以下情形接受相应的处理:
    (1)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司,将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给予行政处罚。
    (2)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
    3、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接受刑事处罚
    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将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后,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并且,公司老板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会根据具体情况接受以上的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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