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套住房,签约1.0年,日期是2016.1.0.2.0~2026.1.0.2.0。 房东2016.12、2.4将房子迁到女儿名下。 现在,女儿以不知道事实为由起诉审判庭,要求审判庭判断租赁合同无效。 请问,要保证我的权利,诉讼时怎么破吗

2020-09-29 03:14: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同无效的情形: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合同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1)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
      
    (2)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
  • 租赁合同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