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998年发行的证)是我父亲的名字,但在先是一次性转让合同的我的名字,现在妻子和我离婚了,她要求废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用我签署的转让合同的土地面积分割土地,能达到她的目的吗? 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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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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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无力偿还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民法总则》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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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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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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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