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职业夫人,我有一个一岁半的闺女,一个两月的孩子,一直全是我照料,自打婚后我发现了丈夫一次又一次的外遇,此次我是忍受不上,可是我又没什么直接证据证实,我想离婚,我对他也没有感情了。我要两个孩子都跟我日常生活,我该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9-29 07:0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规定孩子两岁以内属于哺乳期,由女方直接抚养,孩子超过十岁需征求孩子意见。
      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有一方得到两位子女的抚养权。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如果确实是双方感情不和一方又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是可以单方面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是需要向法院证明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比如说家暴啊,出轨啊,或者是长期分居等理由。
    这些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的,具体细节可联系专业律师了解。
  • 你好,双方感情不和,无法继续生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共同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解除婚姻关系(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