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在一家建筑公司注册,我有一个朋友想请一家公司以我公司的名义向银行担保一笔900万元的贷款,但是这笔钱也是由一家公司偿还的。他还和我签了一份协议,这意味着我无论如何也不对这笔钱负责。如果一个公司不能还钱,我们公司会负责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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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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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需要护理的,由单位承担。你护理,单位支付你护理费用也行。生活费没有,没规定另行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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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受工伤的,停工留薪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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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