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父亲和一些朋友从事树木生意。他们中的一个每天都来我家,让我父亲带他去。他们中的一个每天都去我家,让我父亲带他去。他可能喝醉了,从树上摔了下来,伤了腿。在医院里,每个人都付钱给他治疗,所得的钱平均分配。现在他们得到了补偿。这个人去法院起诉他们,并问他的父亲他们是否有责任。

2020-09-29 11:5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被撞伤应当适用上述规定。
  • 受到人身伤害的,一般是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的,若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伤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不构成轻伤的则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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