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现在遇到了一些困难。首先,是我的错。出租的房子还没有到期。我想早点退房。房东要我赔偿他四个月的房租。现在不行了。房东只是说了一句话,让你租房时好好想想。为什么你现在想早点回来?租房前,我只写了一张收据,没有正式的合同,也没有提到提前退房的补偿。律师,请告诉我该怎么做。

2020-09-29 12:2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房屋租赁中,出租人提前退租导致违约的,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 有固定期限的房屋租赁,提前退租需要看合同的约定,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是无固定期限的房屋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也应提前通知承租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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