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昨天骑自行车了!一辆没有手续的车!被一个喝醉的司机追赶!然后司机让他们的其他车跑掉了!我们也报道了这个案子!他们在交警队找到了一个人!交警没有给他验血!他第二天回来了!而且还在医院里!请问,这是什么行为!如何正确处理它!

2020-09-29 21:19:39
律师解答共有8条
  • 你好,发生车祸的,可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如果协商不了,及时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及肇事者。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 出现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扣,一般可以在10日内取回,需要检验鉴定的,鉴定报告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就可以领取驾驶证。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门面房租赁合同应当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租期,租金,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
  • 门面房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出租方(下称甲方)和承租方(下称乙方)的主要信息,租赁门面描述,租赁期限。租赁房屋用途,租金及支付方式,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
  • 门面租赁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门面房出租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租赁门面的描述和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与义务、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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