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我在一家餐馆工作,然后我说我已经离开了我的工作,然后我说我必须回去工作多少天,然后我的老板说不,然后我说当你退还押金时,多少天的工资将支付给我,然后他回答说我有号码,所以现在他不会为我退还押金,我能拿回来吗,我们还没有签署任何东西?啊,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9-29 21: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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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予执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
第三,对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
第四,不要担心,这种情况就好像银行的死账坏账,但是,只要他有劳动能力,就可以追究其履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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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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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