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在上海工作。我已经在工厂工作一年多了。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现在我强行改变合同。如果我不改变它,我会用语言威胁它。现在我想我再也做不了了。我能拿回我平时的加班费和周六的加班费吗?如果你不这样做,工厂会根据解雇给予补偿吗?希望能帮助我,谢谢律师

2020-09-30 05:3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者周末加班没有加班工资的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周末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发放加班费的劳动者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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