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应届生的大学生毕业,刚到企业工作中三个月,而且签了合同书,先处在合同书中要求的实习期内,我觉得离职,找装修公司,可是企业不同意,规定我付款合同违约金,是不是合理合法,并且企业未准时为我交社保

2020-09-30 06:5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是合同工,就是你和这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你和这家单位来处理。
      如果你是派遣工,就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是这家单位的员工,只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你、单位、派遣公司三方来解决,如果你公司解聘你的话,你会直接被退回派遣公司。
  • 在实习协议中设定违约金的,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购房的劳动者。
    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其他违约行为必须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 劳动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违反保密协议相应条款的,企业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