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害轻伤又是近亲,是不是可以当做故意伤害看呢?一天打了我们三次还恐吓我们说让我们给他们磕头认错让我们以后不要说什么钱的事说还打我们?两个大男人打一个40多岁的妇女!他们欠我们的钱还不让我们提,说这个钱我父亲死的时候上帐了!这个钱算不算已经还了(没欠单)是否构成犯罪!求各位帮帮忙解释下!!!

刑事辩护
2018-11-25 17:3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送到看守所必须就要报检察院批捕。
    2:既然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赔偿完成,公安方、律师都说程序走完,案已经结了,就是说明检察院也收到相关材料,检察院不再对你方进行公诉。
    即不会被判刑。
    3:即使判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双方达成和解,致害方积极赔偿,一般也会判决缓刑。
  •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区别在于
    (一)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三)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四)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五)诉讼地位不同。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六)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七)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 一,造成轻伤害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
    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被害人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致被害人重伤偏轻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2、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在1—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3、被告人全部赔偿或者大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且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在2—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被害人系轻伤(轻伤偏轻)、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的,可以考虑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4、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较轻的,可以考虑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5、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较轻的,可以考虑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考虑免予刑事处罚、管制或者拘役。
    6、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7、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或者亲属间因家庭琐事而致人伤害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8、具有法定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若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考虑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免除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减轻处罚。
    9、被告人有2个以上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虽只有2个情节,其中之一为应当减轻情节的;没有其他妨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考虑跨法定刑幅度减轻处罚或者适用免予刑事处罚,该情形应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基层法院并需向市法院汇报,由市法院统
    一、平衡。
    三,对照一下,有无上述从轻情节。基础刑就是你的罪是1年6个月。不是三年。
    四,轻伤害案件,一格等于三个月(减一格就是等于减三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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