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借了4万元,并答应在六月底还清。另一个朋友也在借款人名下签了一封信,被视为担保人。当时,为了让他尽快还钱,他还写了利息,每月2000元。现在借款人走了。我该怎么办?我能向担保人要钱吗?这张借据受法律保护吗?

2020-09-30 10:13:30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而高利贷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是有权利就本金和合法利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
  •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一般担保:根据《担保法》第六条规定: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 借钱不还可以要担保人还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您好,需要根据您的实际违法行为来判断
  •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你好,看属于哪种拘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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