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一家采沙厂工作。后来,由于政府检查,施工现场被关闭,所以老板让我看守这些设备。由于天气原因,连续的暴雨导致河水上涨,一艘超过100吨的船被河水冲向下游。因为临近中秋节,我想回家,所以我向老板要工资。老板说船被我弄丢了,拒绝给我14000元。我该怎么办?

2020-09-30 09:58: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