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丈夫和我已经结婚十年了,并已获得两年多的执照。我们结婚的时候,我们的婆婆买了一间前面写着婆婆名字的婚房。现在,我的岳母已经和我丈夫卖掉了我的婚房,又买了一套。我现在应该写谁的名字?我的公公婆婆说,将来这个新买的房子会转给我的儿子,也就是她的孙子。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2020-09-30 15:2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其中有三种方式:
    1.父母把房子赠与给子女,这需要在公证处打个《赠与公证》,然后在到房交所赠与过户,到时候契税是3%,还有杂税几百元;如果房屋你再买卖时,则在正常费用下多一个赠与费:成交价的20%。
    2.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父母以过世)则到公证处打个《继承公证》,然后到房交所继承过户,费用只需杂税几百元,如果过户后你要卖此房,正常费用下多一个继承税:夫妻一方去世是成交价的10%,如果夫妻均去世则是成交价的20%。
    3.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直接把房产证拿到房交所买卖过户,费用就是通常的费用,倒是再次买卖时还是这些费用。这都是看你以后房屋要不要买卖,如果要买卖建议选择第3种形式,如果不买卖则用第一种,则《赠与公证》《继承公证》时需交公证费根据房屋本身的地方、年代、建筑结构、房屋价值等决定的,房屋通常费用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勘测费、工本费、转移登记费、营业税(房屋不管面积大小没有满5年收取全额营业税,建筑面积超过144平米且满5年的收取差额营业税,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下且满5年的没有营业税)土地出让金(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地才有,出让地的没有此笔费用)
  • 你婆婆可以立下遗嘱,或者当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公证遗嘱更具有法律效力),她的房产由女儿和孙子继承。
  • 需要公证、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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