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在的情况下给分的路基,我建了之后让老人住我房屋,由于是一块建的房屋在一起,各拿各有建房子的钱,如今老人没有了他说道没我房屋想占据,由于我们是在农村沒有房本,但是手上有那时候分路基的协议书,这一能立案侦查吗?

2020-09-30 15:2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
    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
  • 分家时因房产问题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相互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分家协议。
    2、申请调解。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会或者街道社区申请调解。
    3、提起诉讼。调解也不能解决的话,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 老人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如果存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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