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在4月27日晚上10点左右被击中的。我在附近的医院看到的。店主只付了100元。一周后,我去市中医院复诊。我要求手术。住院那天我给店主打了电话。主人让我们去看看。他中途拒绝支付医疗费。打电话很困难。一周后他出院了,去了交警大队。他拒绝协调。现在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你能起诉他吗?

其它
2020-09-30 23:2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凡是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都应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
  • 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就医,并要求用人单位于30日内进行工伤申请认,用人单位不申请的,1年内自行向劳保部门申请认定。对于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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