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离婚的事。事情是这样的。那时候,我不想太纠结于离婚,所以我说我不想要房子或汽车。然而,经过私下协商,我的家人支付了搬家的费用,然后他找了借口。离婚几个月后,他否认了,并说我们没有所有权。我该怎么办?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离婚
2020-09-30 22:58: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当事人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的,只要该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不违法,就是有效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
  •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形成的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结婚登记日期、登记机关及离婚原因,并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约定清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