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一个开注塑加工设备的工厂工作.上磨具的情况下磨具换动把扶在磨具上的右手中指给夹到了.那时候厂里边工厂领导干部说不必报工伤事故.走商业保险.企业会给护理费打工费等.結果大半年过去没播映.如今问公司领导没没人我.老总也一样的心态.难过无比.我该如何维护保养我的利益.?

2020-09-30 23:08: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获取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用人单位不做认定的话,劳动者自己在一年内申请工伤鉴定。
  •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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