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11月12日,我在松山湖华为工地工作时不小心扭伤了脚,导致右脚第五跖骨骨折,没有移位。医生告诉我休息一个半月,不要工作。我想问一下在剩下的时间里我能得到什么。另外,如果你想申报工伤,程序是什么?

2020-09-30 23:3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属于工伤,根据治疗情况,医院给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资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在工作场所受到工伤的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建议先申请伤残鉴定。
  • 员工扭伤需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