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男性父母出资买了套房,财产权是继父的,后期变更为我丈夫的名义。 我们俩把房子卖掉,把它作为首付款,丈夫一个人想买贷款,继父付钱要我们还贷,我现在在家没有带小盆友工作,根据新婚姻法的新规定,夫妻是否共有财产,怎么能共有呢?

2020-10-01 08:0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司法实践中,较难处理的是公司股权和房屋(包括部分产权房)的分割。对于房屋的分割,夫妻双方均要争取产权的,可采用竞价的办法,谁同价高由谁取得,取得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否则,应由房地产评估部门进行估价,予以确定价值,由取得一方给予另一方评估价值一半的补偿。涉及公司股权的问题,因《公司法》明确规定股权不能随便转让,分割股权涉及到其他股东的利益。
    采取的办法是将股份归原持股人所有,由持股人给予另一方相应股份一半的价值。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是男方父母买房并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是对男方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女方方父母买房并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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