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是在南通市念书的情况下办的,是南通市户籍。毕业了户籍迁回家,但一直沒有落户口。今年初身份证件在昆山市丟了,要再次办身份证,如今户籍也迁到了家乡宿迁市,也再次补领了家乡的身份证件。可是现在我不安心的是,以前遗失的身份证件还必须报失吗?要报失得话,在昆山市报失還是南通市呢?

2020-10-01 11:2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 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但不得要求其赔偿劳动者自己出资的培训费
  • 员工提前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员工在试用期接受公司培训后,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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